近期,甘肃宁县“8岁女生下体受伤”持续发酵。这种针对未成年孩子的严重暴力侵害事件使得网友们出离愤怒,并一致声讨要严惩施暴者。人们在期盼着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并给予公正的说法。
终于,在网络舆论的发酵观望下,终于盼来了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但使人很诧异的是,与事先网上所说的事件内容大不同:
按照家长的转述和孩子的自诉,老师肖某丢失了一支口红并认定是8岁女生所偷,且孩子的奶奶也被叫到学校索要赔偿未果后,老师肖某参与并叫了多名同学对女生进行殴打并导致了女生下体严重受伤。
而调查通报则称:当天是因为班级里两名男同学(分别为7岁、6岁)怀疑该女生偷了一块橡皮并借一元钱未还,二人因此对女生殴打并脱掉其裤子,用笤帚对其下体乱打乱戳,导致该女生下体受伤,因两名男同学未满14周岁,所以免于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8岁女生因遭到殴打,且隐私部位严重受伤,很有可能丧失生育能力,这对于一个才8岁的孩子又是何等残酷的现实!!这是学校校长、副校长一个简简单单的免职能够弥补的吗?
到底是因为一支口红还是一块橡皮?这是问题的关键。
弄清问题其实并不复杂,调查清楚孩子的奶奶到底去没去学校不就成了吗?按照家长一方的说法,总不能一块橡皮也值几百块钱吧?
让我们拭目以待,到底是一支口红还是一块橡皮,可能毁了8岁女生的一生!